讓電子發票,為您的生活、工作帶來便利
電子發票是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
依規定,營業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開立、作廢、註銷之電子發票及折讓證明單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並保存發票開立紀錄。
營業人大致上有兩個選擇
(1)事前準備經營核可之電子憑證
(2)至整合服務平台,提出Turnkey申請及下載軟體並測試
(3)向國稅局提出「電子發票專用字軌」申請
(4)申請平台註冊憑證登錄
(5)專用字軌取號接收方式設定等等。
電子發票服務僅提供給企業會員使用,個人是無法開立發票的。
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皆可申請電子發票。
B2B發票證明聯(樣張)。
B2C發票證明聯及補印各一張(樣張)。
二維條碼加密驗證資訊解密驗證成功證明。
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證明聯(樣張)。
可接受買受人以共通性載具索取及捐贈碼捐贈電子發票證明。
電子發票開立(POS)系統自行檢測表。